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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胖。
最近有一个小伙伴在小红书上我是18年购买的某公司重疾险,现在发现自己18年体检的浅表性胃炎没有告知,现在需要补充告知吗?
当时小胖的回答是不用告知。
看到这里,很多小伙伴或许会很奇怪:浓眉大眼的小胖也叛变了吗?你不是一直鼓励我们如实告知吗?为啥这个时候就不告知了呢?
嗯,别急,且听小胖细细道来。
健康告知该怎么看?
保险产品并不是咱们想买就能买的,他是有自己的准入门槛,其中健康告知就是最基础的门槛,只有符合健康告知的才可以购买。
如果说不符合健康告知,则需要进行核保,核保通过才可以进行购买。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有健康告知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异常项都要说。咱们目前采用的健康告知的原则是:有限告知,也就是问啥答啥,不问不答。
比如说,如果一份健康告知问的是2年内的体检异常,且后续的具体异常项询问页面仅仅询问了“萎缩性胃炎”。
如果咱们的胃炎检查是3年前的,且是浅表性胃炎,那这种情况,咱们是不需要告知的。
但是,如果是在健康告知的询问范围内,那么不管是忘记告知,还是故意隐瞒对后续理赔都会有一些影响。
比如有肺结节,购买重疾险的时候健康告知有问到肺结节,咱没有告知。
那这个时候,为了避免纠纷,可能就会涉及到补充告知。
补充告知是啥?
补充告知,其实就是对咱们在投保时候,健康告知有问到,但是咱们没有回答的一些问题进行再次告知。
注意,一定是健康告知问到的问题。如果没问到的,不需要告知的,需要核对产品健康告知。
补充告知之后,保险公司会对咱们告知的内容进行审核,并且给出核保的结论。
一般情况下,会有四种核保结论:
具体是怎么样的核保结果,需要看咱们的补充告知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严重程度。
如果只是一次1年内的阑尾炎手术没有告知,那么核保可能继续标准体承保;
如果投保之前已经有了甲状腺结节,那么可能除外;
如果是大三阳,但是肝功能正常,可能是加费承保。
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比如说首次发现肺结节,那么也有可能解除合同。
那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补充告知吗?
不是的,一般情况下2年内的未告知项,咱们最好是补充告知下。
如果是超过2年的未告知项,那么可以选择不去补充告知。
但是有前提,就是“非恶意的”。
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失未如实告知,且后面出险是跟未告知的疾病不相关的,保险公司是承担赔付责任的。
当然如果是恶意的不如实告知,或者后面出险跟未告知的疾病相关,那么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
总之,不同情况,不同的应对方案。
补充告知,其实应该慎用。
补充告知是一种很不好的告知方式,因为一旦补充告知,其实就会给保险公司留下一种“不诚信”的印象,保险公司在对待补充告知的核保上,也会更加的严格!
也许正常能够标体的,补充告知会除外或者加费。
通常情况,补充告知不是一个好的方式。
如果在犹豫期内发现自己有疾病、异常项未告知,那么最好的方式是犹豫期退保,然后重新购买。
这也是小胖再跟小伙伴沟通的时候,一再强调健康问题,并且仔细确认健康状况,甚至看不到体检报告那些,不进行方案设计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因此我也损失了很多咨询者)。
所以,大家平时的病例或者体检报告,一定要保存好,方便在选择保险的时候梳理清楚自己的过往疾病,如实做好健康告知,避免发生补充告知的麻烦。
大家好,小胖是一个卖保险的。
是的,我想特别强调一下,我就是一个卖保险的。
小胖这里的所有保险产品,在投保之后,邮箱里都会收到电子合同。
大家可以拨保险官方电话,进行信息查询并验证保单真伪。
如果发生疾病或意外状况需要进行出险理赔,请第一时间联系小胖,我们会全程进行协助理赔。
对保险产品有任何疑问以及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随时联系小胖,vx:
让专业的寿险规划师,为你做专业的事!
最懂你的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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