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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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7 2:22:00

来源:菊梅医生

作者:菊梅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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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0月25日,我之前一位多次诊治的患者发来咨询,患者的妹妹,28岁,大三阳(HBsAg、HBeAg、HBcAb阳性),乙肝病*HBVDNA定量为10的8次方,B超为普通的慢性肝损害(未报告脂肪肝),体重指数为22.04(身高cm、体重来斤),已婚,未育,近期有生育计划,体检发现肝功异常,这种情况究竟需不需要抗病*治疗呢?

我国指南明确指出:血清HBVDNA阳性的慢性HBV感染者,若其ALT持续异常(>1ULN)且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ALT升高,建议抗病*治疗。乍一看,该病例已经符合抗病*治疗的基本要求,按着这个思路往下走的话,如果我们考虑干扰素治疗,疗程按经典的一年期算,原则上还需要停药6个月才适宜怀孕,那样患者已年逾30,对怀孕来讲其实有点稍微偏大了。如果我们考虑服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TDF或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TAF,按照FDA年发布的妊娠期药物风险分类属于B类药物,分类依据为: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儿无危害,但尚无在人类的研究;或动物实验证明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有良好对照组的研究中未发现此作用。虽然风险貌似很低,但显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的。患者难免会有顾虑。

回到这个病例,目前我的建议是:注意休息、饮食,采用保守治疗(不使用抗病*药物),观察1-3月,如果肝功能基本恢复正常,且稳定3个月以上者,即可正常妊娠。如果经保守治疗3个月仍异常,或正常后反复出现异常者,就可以明确需要抗病*治疗了。对于有生育需求女性,如因病情需要进行抗病*治疗时,前提是HBVDNA阳性,DNA阴性则不予治疗;因需长期治疗,不轻易停药,首选替诺福韦酯。

该病例病*量较高,如果孕期出现了肝功能异常或者孕后期为了减少母婴传播的风险,可以考虑口服抗病*药物,首选替诺福韦酯。研究显示,妊娠28~32周开始服用抗病*药物,同时新生儿联合免疫预防,几乎能完全阻断母婴传播。因此,该病例我推荐从妊娠28~32周开始服用抗病*药物;但不推荐在妊娠28周前开始用药,更无需从妊娠24周开始服药。分娩当日可停药,孕妇于产后每2~3个月复查1次肝功能,至产后6个月,观察产后立即停药是否引起明显肝功能损害。

目前的研究已明确,行剖宫产术分娩不能减少HBV母婴传播。新生儿在出生12h内尽早注射IU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并在1月龄和6月龄时分别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于接种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后1~2个月时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HBsAg阴性、抗-HBs<10mIU/ml,可按0、1和6个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针乙型肝炎疫苗;若HBsAg阳性,为免疫失败,应定期监测、择期治疗。

产后,无论新生儿口腔有无损伤,均可母乳喂养。即使孕妇产后无法立刻停用抗病*药物,均建议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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