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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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女人三大恶劳某枝杜某枝和刘某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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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混世魔王贾宝玉在说到女人的清纯可爱时,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只能说,这是文学作品中对“女人”的理想化描写。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社会是一个大染缸,污泥浊水,泥沙俱下,难免鱼龙混杂,有些女人的表现,别说早已打破了人们对女人的普遍认知,简直是突破了生而为人的底线和极限!

这几年,域内有几位非凡女人蹦跶得特别欢势,表现出众,可谓超凡脱俗,十分了得,也十分了不得!

一个是震惊域内的“劳某枝案”的主角劳某枝。她的令人发指、罄竹难书的罪恶,笔者就不再赘述了!同时,她是一个恶贯满盈、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不能归入“人

”这一类。相信,她迟早会去往她该去的极乐世界,了结她罪恶的一生!

只是,让我们凡夫俗子想不明白的一点儿是:尽管手上沾满了无辜平民百姓的鲜血,可在庭审的过程中,她居然还能够昂起头来:“我要上诉!”

再一个就是这几年一直在困扰大家的刘某鑫了!对于她的事迹,我在前边的两篇拙文里已经做过概述,可以参阅,这里也就不再啰嗦了!

对于此君,我相信更多的读者对她的认知,应该在于她的无耻,甚至包括她的家长的无耻!

养不教,父之过;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母,必有其女!这些俚言俗语,都生动形象的诠释了这一点!

“知恩图报、感恩戴德”都是我们这个民族最优秀的传统文化!“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言!那么,年仅24岁、生命之花尚未来得及怒放的江某歌,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换得了刘某鑫苟且偷生的活命,这该是多少滴水才能汇聚起来的救命之恩啊?这要“涌泉相报”,又该融汇起多少眼泉,才能报答得起啊?

可是,人渣刘某鑫,只是因为推脱罪责、不想承担对江母的民事赔偿责任,在闺蜜江某歌离去的这六年多时间里,都对江某莲做了些什么啊?

笔者真的搞不明白:这个无耻的东西,不知她是怎么想法,她的心理是什么状态,她的心是怎样长的!(套用闻一多《最后一次演讲》语)

再就是“第二枝”——杜某枝!且不说造那一大堆的假证,究竟所为何来。单说双方当事人相识相处三年来的曲曲折折,是是非非,就足够让人义愤填膺的!

虽然说是两家换了孩子养,表面上看,一比一,平!但实际上,两家换养孩子付出的努力是严重不对等的!且不说为养姚某策,许姚两家三代人付出的全部心血、人力、物力和财力,单是28年为一个乙肝大三阳患者所承受的的心理折磨:担惊受怕、提心吊胆,冷嘲热讽、遮遮掩掩,白眼黑脸,等等,如果意志不坚强,只怕也是会精神崩溃、抑郁发疯的!当然,也是足够这一家老小——尤其是许妈受的!而这一切,原本都应该是生身父母杜某枝郭某宽承受的!

也许有人会说,到头来,姚某策不还是被全心全意、尽心尽力养死了吗?是的!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这种无言、无私、无边的人间至爱足以感天动地,可歌可泣!

退一步说,要让杜郭用放养姚某威的方式来抚养姚某策的话,姚某策恐怕可能连29年的生命历程都难保证!难道不是这样吗?

可一年来、两年来、三年来,杜某枝又是怎样来对待许姚二人的呢?

请问,杜某枝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为什么要疯狂到如此地步?

有一句俗话,叫做“头发长,见识短”,是用来讽刺女人的愚蠢、愚蠢的女人的!笔者以为,愚蠢的女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狗屁不通,不可理喻,胡搅蛮缠!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上天要让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丧心病狂的上述几位尤物,伤心病狂到了极致!蹦得再欢,也不过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

“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这也是《红楼梦》中宝二爷的名言。

现代版的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刘某鑫案和错换人生28年案!

社会性死亡?当陈某峰把刀刺向江某歌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死了!

看看奇迹给许妈罗织的这些罪名,都是些什么货色?(三)

也说各级*府替富士康招工——读顶端新闻社评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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