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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是什么是错抱,还是偷换兼与何家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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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花了一定时间,从头到尾观看了“何家弘说案·错换人生28年案证据分析”。引用鲁迅先生在《文学与出汗》里的一句话来表达我的感受,那就是:

“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

首先,作为一个中国人,一位堂堂的大学教授,居然连汉语里极其常见的“多音多义字”的不同读音都搞不明白,视频中将“间(jiàn)接证据”说成“间(jiān)接证据”,并且说了无数次,听起来非常刺耳!这让我非常怀疑这位教授的专业水平,觉得他也不过如此!

其次,在视频结束的时候,这位教授又说了一句:“各位都散了你吧!”这句话中,这位教授除了一贯的多音字分不清读音,将“了(le)”说成了“了(liǎo)”,更主要的是,作为我国著名的证据专家,对待“错换人生28年”这么重大严肃的事件,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力主鉴定病历和假证,彻底查清究竟是“错抱”还是“偷换”的真相!——但是,何教授最后一句油腔滑调的“各位都散了你吧!”让我觉得这不是一位严肃认真负责的证据专家,而是一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稀泥的“和事佬”!

何教授在视频中抛出许姚家一直查寻的真相就是偷换,我觉得何教授的观点未免太主观武断了!何为“真相”?作为证据专家,我想你应该明白,真相就是30医院发生的、客观存在的事实!无论是“错抱”,还是“偷换”,都有一定的客观事实存在!错抱?是谁抱错了?是在一种怎样的情景中抱错的?偷换?是谁实施的偷换?是在一种怎样的情境中实施的?这些问题都应该查清楚!这就是真相!许妈要的也是这样的事实!

许教授在视频中重点阐述了三个间接证据,说许某敏完全将杜某描绘成她的假想敌,认为毫无疑问就是杜某偷换了孩子,——言外之意,经法叔三审两判的案子,许姚一家完全不应该再节外生枝,无中生有,扰乱视听,蛊惑民众,裹挟民意,扰乱正常的司法和社会秩序!

我不知道许姚一家是否这样直接说过就是对方偷换了孩子,只知道抛出“偷换说”的另有其人,许姚要的只是真相!

在何教授看来,三个所谓的间接证据:一是杜某枝患有乙肝大三阳,只是具有偷换孩子的主观故意;医院妇产科有一位叫郭某志的护士和郭某宽似乎有亲戚关系,似乎具备偷换孩子的有利条件;三是郭家在孩子的出生日期上造假,好像具有偷换孩子事成之后销毁证据的重大嫌疑!——这些都是许姚家人的主观臆断,并不存在能够证明偷换事实发生的客观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相关的音视频资料等等!

何教授因此认为,错抱的事实占比80%,偷换的事实占比20%!认定“偷换”并不等于否认“错抱”,承认“错抱”并不等于否定“偷换”,有罪推定并不等于犯罪事实发生,这种情形只能按疑罪从无处理。

在笔者看来,间接证据能否变成直接证据?关键在于对事件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病案和假证的真伪鉴定!而不能简单地把一系列医院“管理混乱”的直接证据,把一系列假证当做“逃避当年计生政策惩罚”的借口!

作为证据专家,何教授在视频中非常反对“经验法则推断”,他列举了中国历史上和当代两个非常有名的案例来说明“经验法则推断”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严重危害:其一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中,余杭县令认为“美女嫁丑夫必有奸情”;其一是臭名昭著的金陵鼓楼区法院审判的“彭宇案”,愚蠢的法官认为“如果不是你撞的人,医院,并且垫付医疗费”?

但很不幸的是,何教授可能是老糊涂了!他说嘴打嘴,在这起说案节目中,又直接犯了“经验法则推断”的毛病!其一是他认为,许医院担任护理部主任,并且在许敏生孩子的第二天早晨,在去看了许敏之后,顺便拜托了妇产科的医护人员,要她们好好照顾许敏!——在这种情形下,产科护士还怎么敢做下“偷换孩子”的勾当?

抛开是否有“偷换事实”发生这个问题,我想提醒何教授的是:你可能忘了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灯下黑”“最危险的地方同时也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样的逻辑特例!更不要说,护理部主任确确实实给她们交代过,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错抱或者偷换的事实,还是真真切切的在许敏母子身上发生了!

其二是何教授认为,当医院已经开始使用自制的婴儿手环,但医院也使用了自制的婴儿手环!医院医院,当时该院妇产科只有六名医护人员,医院的妇产科并不医院的妇产科更好更先进!况且,他认为,医院原来只是医院,是后来归属河大管医院!

笔者觉得何教授这真是睁大俩眼说瞎话,完全不顾及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客观事实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医院管理混乱只是主观臆测,但社会公众认为医院是为实现治理淮河的国家战略而成立的国医院,事发前后,医院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措施、获得的一系列荣誉、报刊进行的一系列报道、天南地北的产妇千里迢迢到该院产子都是冲着它的名号而来的客观事实,足以证明该院管理是一流的,而不是混乱的!

更何况,医院并不是归属河大管辖后才命名为“医院”的,医院一成立就是以“河南省医院”命名的!——身为证据专家,嘴皮子那么溜,但并不以调查研究为根本,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信口开河,主观武断,随意推测,你愧对“证据专家”这个称号!

并且,在视频中,何教授曾郑重其事地公开声明:他只对已经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发表评论,我觉得,这太委屈我们的证据专家何大教授了!

按照笔者的理解,既为专家,最应该出现的时候,应该是在破案的关键时期,是在证据急需要鉴定的“危急关头”!可你关键时候不出马,审判结束专放马后炮,这不成了“马屁精”了吗?——证据专家不主张鉴定医院存在严重涂改和散失的一系列问题病案,不主张鉴定当事人一方以躲避计生惩罚为借口而办理的一大堆假证,而是简单的把涂改病历说成是“管理混乱”的证明,把假证当做逃避制裁的借口!这样的证据专家很少见!

我不得不说:这位专家和不予立案的公叔、按常识常情常理断案的法叔,都是一丘之貉!更重要的是,当初“不予立案”的无罪推定,不符合“常识常情常理”的判案逻辑,这些恰恰都属于何教授强烈反对的“经验法则推断”!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的是鉴定病案和假证!

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何教授!因为在此之前,鉴于许姚一家三番五次打官司无一胜诉,求真路上困难重重,公众对此案早已不抱任何希望了,但经何教授这么一“说”,此案至少还有20%的“偷换”成分!

我们常说,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只要把间接证据变成直接证据,鉴定出一系列病案假证都是何人所为,按图索骥,顺藤摸瓜,或许,最黑暗的时候,恰恰就是黎明将要来到的时候!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许姚一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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